一、股东侵权之诉的条件有哪些
原告得有股东资格。得拿出像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这类材料,来证明自己是公司合法股东。
得有明确被告。也就是做出侵权行为的人,像公司其他股东、董事或者高管都有可能。
要有具体诉求、事实和理由。诉求要清楚,比如让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事实要讲清对方怎么侵权的,理由得说明为啥这算侵权,依据法规和章程。
侵权纠纷得在法院民事诉讼受理范围内,且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二、股东侵权之诉中证据收集有何要求
股东侵权之诉中,证据收集有如下要求:
合法性:证据的收集方法和程序必须合法。以暴力、威胁、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比如不能私自潜入公司办公场所窃取文件作为证据。
真实性:证据要客观真实,不能是伪造、篡改的。例如合同、财务报表等书证应是原始的,不能经过涂改;证人证言应是证人真实感知的事实。
关联性:证据要与待证事实有逻辑联系,能够证明股东权益被侵害这一事实。如要证明大股东挪用公司资金侵害小股东权益,需提供资金流向、相关审批文件等能直接关联该侵权行为的证据。
全面性:要尽可能收集多方面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从不同角度证明侵权事实和后果。
三、股东侵权之诉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股东侵权之诉中,举证责任分配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即股东作为原告,需对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举证。例如,若股东主张其他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自己造成损失,要拿出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滥用权利的行为,如未经合理程序擅自处置公司资产,以及自身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等。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存在举证责任倒置。如涉及公司财务信息等由公司掌控的证据,若股东因合理原因无法获取,法院可能要求公司或相关侵权股东承担部分举证责任,证明自身行为合法合规、未对股东权益造成损害。
当探讨股东侵权之诉的条件有哪些时,除了明确基本的起诉条件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确定侵权之诉后,损害赔偿的范围该如何界定,是仅包括直接损失,还是也涵盖间接损失等,这在实际诉讼中至关重要。另外,股东侵权之诉的诉讼时效也是关键因素,一旦超过法定时效,股东可能会丧失胜诉权。如果你在处理股东侵权相关事宜时,对侵权之诉的条件把握不准,或是对损害赔偿范围、诉讼时效等拓展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阻碍你维护自身权益。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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