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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登记结婚,可在广东办离婚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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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8 · 1701人看过
导读:依据我国法律,离婚登记需在双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广西是登记结婚地,广东一般不是法定离婚登记地。不过,若双方在广东居住一年以上且感情破裂,一方可向广东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审理判决。通常无法在广东直接办离婚证,但可通过诉讼方式在广东解除婚姻关系。
广西登记结婚,可在广东办离婚证么

一、广西登记结婚,可在广东办离婚证

1.依咱国家法律来讲呀,离婚登记得在双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搞嘞。

2.像是广西呢,那是登记结婚的地儿,一般来说广东通常不算办理离婚登记的法定地儿哟。

3.不过嘞,要是双方在广东住了一年多,并且感情确实破裂啦,那其中一方就能向广东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嘞。

4.法院会按照双方的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审理和判决哒。

5.所以呢,通常情况下是没法在广东直接办离婚证滴,但通过诉讼方式在广东解除婚姻关系是可以哒。

二、广西登记结婚在广东办离婚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这要分情况来看。若双方是协议离婚,不符合规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不是原结婚登记地,所以不能在广东(非一方常住户口地)办离婚证。

若选择诉讼离婚,只要符合管辖规定,在广东办理是合法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在广东某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另一方可以在广东该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广西登记结婚在广东办离婚手续合法可行吗

这取决于离婚方式。若协议离婚,在广东办离婚手续合法可行。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只要一方常住户口在广东,就能在广东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若是诉讼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在广东有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原告可在广东有管辖权法院起诉离婚

当我们探讨在广西登记结婚,能否在广东办离婚证这个问题时,其实这里面存在着复杂的规定和情况。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需回原登记地办理。但要是诉讼离婚,满足一定条件,比如被告在广东有经常居住地等,是可以在广东起诉离婚的。后续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又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若您对异地办理离婚证的具体流程、条件限制,或者后续相关问题还有疑问,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思路,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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