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孩子的探视权包括哪些人
探视权主体一般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这里强调的是父母双方中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其他亲属目前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探视权规定,但如果与孩子关系密切,且有利于孩子成长,可通过父母协商或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在保障孩子权益前提下,适当赋予一定的探视等接触机会,不过这并非法定的探视权。
二、民法典中孩子的抚养费是怎么定的
孩子抚养费确定有规则。先由父母商量,结合孩子需求、双方负担力和当地生活水平,定数额与支付方式。
若谈不拢,就由法院判。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给。多个孩子的,比重可适当提,但一般不超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参考当年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定数额。特殊情况可调整比重。
抚养费涵盖孩子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孩子必要时能向父母提超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民法典中孩子抚养权是否可以轮流抚养
1.父母双方在有利于子女利益前提下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法院应予以支持。轮流抚养可让子女与父母双方密切接触,保障孩子获得双亲关爱。
2.不过,实行轮流抚养需满足条件。父母双方要协商一致,且该模式不能对子女成长产生不利影响。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孩子意愿、双方抚养能力与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判断轮流抚养是否可行。
3.若达成轮流抚养协议,为避免后续纠纷,建议明确约定轮流抚养的时间周期、交接方式等细节。
当我们探讨民法典中孩子的探视权包括哪些人时,除了父母,其实还有其他一些情况。比如,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也可能拥有探视权。如果父母一方长期阻碍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或者出现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探视行为等,经过法定程序,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可能获得探视的权利。另外,孩子成年后,如果愿意,其兄弟姐妹等近亲属也可以与孩子保持一定的探视交流。你是否在探视权相关问题上存在疑问呢?若对于探视权主体范围、行使方式或遇到阻碍该如何处理等还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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