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公司债务 > 分公司的偿债责任承担是怎样划分的

分公司的偿债责任承担是怎样划分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5 · 2049人看过
导读: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偿债责任大多由总公司承担,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向分公司、总公司主张债权或两者皆诉。在法律实践中,分公司财产不足以偿债时,总公司要用自身全部财产清偿。不过,依法设立并领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某些范围内能以自身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如订立合同等。
分公司的偿债责任承担是怎样划分的

一、分公司的偿债责任承担是怎样划分的

1.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偿债责任多由总公司扛。

总公司需对分公司债务负连带清偿之责,债权人可向分公司或总公司主张债权,亦可两者皆诉。

2.法律实践中,分公司财产不足偿债时,总公司得用自身全部财产清偿。

但若分公司依法设立且领有营业执照,在某些范围内能以自身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像订立合同等。

3.综上,分公司偿债责任主要由总公司承担,不过在特定情形下,分公司也可能在一定范围内担责。

二、分公司债务清偿的法律责任划分有啥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债务清偿的法律责任划分上与子公司不同。

对于分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它是公司的分支机构,虽可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但无独立财产,其经营管理的财产属公司。当分公司出现债务时,债权人可先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公司清偿。例如分公司负债100万,其资产仅能偿还30万,剩余70万由公司承担。

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负责,母公司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三、分公司债务法律上的清偿顺序如何确定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清偿分公司债务时,通常按以下顺序:

首先,以分公司自身管理的财产清偿债务。分公司虽无独立法人地位,但有相对独立可支配的财产,可先以此偿债。

若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总公司需承担剩余债务。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负补充清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无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意味着总公司需兜底分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

在探讨分公司的偿债责任承担是怎样划分的问题时,我们了解到其有着明确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复杂情况。比如分公司自身有一定财产时,债务清偿顺序如何确定?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对偿债责任承担有何影响?这些拓展问题对于全面理解分公司偿债责任至关重要。如果您还对分公司偿债责任承担中的具体细节,像分公司债务与总公司债务的协调处理,或者分公司在特定业务场景下的偿债责任界定等存在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