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权责任由谁举证的
一般来说,侵权这事得原告去举证。得证明被告有侵权行为,自己受了伤,还得证明侵权行为和受伤结果有因果关系。
不过呢,有些特殊侵权案件就不一样啦,得实行举证责任倒过来。像环境污染侵权,那得让加害人去证明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以及行为和损害没因果关系;医疗侵权纠纷呢,就得让医疗机构去证明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没因果关系以及没有医疗过错。
总的来讲,通常是“谁主张,谁举证”,但特殊侵权的时候就用举证责任倒置啦。
二、侵权责任赔偿数额确定由谁举证
一般情况下,“谁主张,谁举证”,被侵权人需对侵权责任赔偿数额的确定承担举证责任。被侵权人要证明因侵权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如财产损失的具体金额、因人身损害支出的医疗费等费用的凭证等。
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赔偿,此时被侵权人需举证证明侵权人侵权获利的相关事实,例如侵权产品的销量、利润等。
不过,在一些特殊侵权案件中,法律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比如环境污染、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等案件,侵权人需对减免责事由及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举证,关于赔偿数额仍遵循一般举证规则,由被侵权人举证。
三、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分配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我国,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分配主要遵循以下规定:
一般情况下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依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被侵权人需举证证明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及侵权人过错。
特殊侵权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比如《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承担过错推定责任,需教育机构证明自己无过错;医疗机构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等情形下,适用过错推定,由医疗机构证明自身无过错;高度危险作业、环境污染等特殊侵权中,侵权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在探讨侵权责任由谁举证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了一般原则与特殊情况。一般而言,遵循“谁主张,谁举证”,但在一些特殊侵权案件中存在不同规定。比如,在环境污染侵权纠纷里,由污染者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那么,当遇到更为复杂的侵权场景,像网络侵权等情况,该如何准确确定举证责任呢?若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侵权责任举证方面更多细节,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