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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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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5 · 1410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财产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继承或受赠财产,若合同未确定只归一方,也属于共同财产;另一类是个人财产,有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等。
离婚财产都有什么

一、离婚财产都有什么

离婚时的财产主要分两类,一是夫妻共同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类,还有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合同确定只归一方,其他也归共同所有。二是个人财产,像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以及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等。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其次,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再者,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另外,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时隐匿财产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离婚时隐匿财产指夫妻一方在离婚过程中,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

认定隐匿财产,需从以下方面判断:首先是主观故意,即一方有隐藏、转移财产以减少对方分割份额的故意。比如一方私自将名下存款转至他人账户,且无法给出合理说明。其次是行为表现,常见的有将房产、车辆等不动产或动产私自过户给他人;将夫妻共同存款取出并隐瞒;在公司股权方面,私自转让股份等。最后是时间节点,通常发生在离婚前一段时间或离婚诉讼期间。

若一方隐匿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探讨离婚财产都有什么时,除了常见的房产、车辆、存款等,像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若在离婚时已明确可以取得,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还有一些具有纪念意义的贵重物品等,若能证明是夫妻共同购买或在婚后增值部分,也会被纳入离婚财产范畴。另外,以夫妻共同财产投资取得的股权等权益也属于分割对象。你是否正面临离婚财产分割的难题呢?如果对具体哪些财产属于可分割范围、如何准确界定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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