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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哪个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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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3 · 1691人看过
导读: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检察院在办案中,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依法作出批准决定。公安机关负责执行,依据检察院批准决定安排居所,对被监视居住人监管监控,确保其遵守规定。被监视居住人需遵守法律及要求,若违规,公安机关报告检察院并采取措施。二者配合保障刑事诉讼顺利开展。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哪个机关批准

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哪个机关批准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常由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符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条件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作出批准决定。

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具体工作。公安机关会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决定,安排合适的居所,并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管和监控,确保其遵守监视居住的规定。

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人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监视居住的要求,如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居所、不得与特定人员联系等。如果被监视居住人违反规定,公安机关将及时报告人民检察院,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总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批准权在人民检察院,执行权在公安机关,两者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批准机关有何法律规定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批准机关根据案件性质有所不同。

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由公安机关作出批准决定。公安机关要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有无固定住处以及是否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等因素。

对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若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检察院会依法审查,确保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符合法定情形。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的案件,由人民法院批准。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判断是否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法律规定,只有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批准,才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有哪些权限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其权限如下:

1.监督与监控:有权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督考察,可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方式。例如通过在指定居所安装监控设备,实时掌握被监视居住人的活动情况。

2.限制活动:可限制被监视居住人未经批准离开指定的居所,防止其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

3.通信管控:有权对被监视居住人与他人的通信进行监控和检查,以确保不发生有碍侦查的情况。

4.要求遵守规定:责令被监视居住人遵守相关规定,如将身份证件、旅行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5.采取强制措施:若被监视居住人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执行机关有权提请批准逮捕

当我们探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哪个机关批准的时候,除了知道这一重要信息外,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在何种情形下会采取这种措施。以及被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嫌疑人又享有哪些权利。如果您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批准机关以及与之相关的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问,想要获得更专业、准确的解答,那就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点击它,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消除您心中的困惑,为您提供清晰明确的法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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