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人能否撤销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
问题分析:此问题聚焦于第三人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部分的撤销权。
信息整理:一般情况下,第三人若因不能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撰写:对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部分,若第三人符合上述法定条件,是有可能申请撤销的。但需注意,这里的第三人通常是指对离婚协议所涉及财产有独立请求权的人,或者虽无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其撤销权行使有严格程序和时间限制,需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法定诉讼途径主张。若第三人能证明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损害其权益,经法院审理认定后,有可能撤销相关财产分割条款。
二、第三人能否对调解书提起诉讼
通常,第三人不能起诉调解书,但有特殊情况。
比如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没参加诉讼,有证据表明生效调解书有错,损害自身权益。
这种情况下,第三人能在知道权益受损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调解书的法院提第三人撤销之诉。
法院审理,若确实有错且损害第三人权益,会改或撤原调解书相关内容。若第三人权益非因调解书错误受损,或未按时以法定事由起诉,法院一般不支持诉求。
三、第三人能否提管辖异议
第三人分两种,有独立请求权的和无独立请求权的。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因对诉讼标的有独立主张而参诉,地位如同原告。其主动加入本诉,就等于接受了法院管辖,不能提管辖权异议。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一般辅助一方参诉,按本诉管辖进行诉讼,无权提异议。
不过在专属管辖等特殊情况时,这类第三人可以提出管辖异议。所以,第三人通常不能随便提管辖异议。
在探讨第三人能否撤销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实际上,围绕此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点。比如,若第三人因不可归责于自身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你对于第三人撤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还有其他疑问吗?若对如何准备证据、诉讼流程等方面存在困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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