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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收取他人财物有哪些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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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24 · 1678人看过
导读:受贿罪中收取他人财物形式多样。常见的有直接收受现金,收受名贵手表、珠宝等贵重物品,收受房产、汽车等不动产或高档动产。也存在以借为名变相受贿,接受高消费活动,让请托人出资投资获利却不担风险等形式。只要能认定受贿人利用职务便利收财并为他人谋利,都可能构成受贿罪。
受贿罪收取他人财物有哪些形式

一、受贿罪收取他人财物有哪些形式

受贿罪中收取他人财物形式多样。常见的有直接收受现金,这是较为直观的一种。还有收受贵重物品,比如名贵手表、珠宝首饰等。也包括收受房产、汽车等不动产或高档动产,产权变更到受贿人或其特定关系人名下即算。另外,以借为名向请托人借款、借物,借而不还,实质是变相受贿。还有接受请托人提供的高消费活动,如出入高档会所、乘坐豪华游艇等。甚至是让请托人出资为其投资,获取收益却不承担风险,以此收受利益。总之,只要能认定受贿人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各种形式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都可能构成受贿罪。

二、受贿罪中财物未实际交付算犯罪

受贿罪中财物未实际交付也可能构成犯罪。受贿罪侵犯的法益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只要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的故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达成收受财物的约定,即便财物未实际交付,也成立受贿罪既遂。

比如,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便利为乙谋取了利益,乙承诺给予甲一套房产并签订了赠予协议,虽未办理过户,甲仍构成受贿罪。不过,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仅有受贿意图,但未与行贿人达成收财约定,或者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完成约定,则可能构成受贿未遂。

三、受贿罪中财物未交付算犯罪成立吗

受贿罪中财物未交付也可能犯罪成立。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若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的主观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与请托人达成收受贿赂的合意,即便财物未实际交付,也构成受贿罪(未遂)。比如,国家工作人员承诺为请托人办事,双方就贿赂金额、方式等谈妥,但因意外因素未能交付财物。不过,若只是单纯有收受财物的想法,未实施为他人谋利等行为,或未与请托人达成收受贿赂的合意,财物未交付则一般不认定犯罪成立。

在探讨受贿罪收取他人财物有哪些形式之后,我们还需了解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除了已介绍的常见财物收取形式外,对于收受财物后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界定也十分关键。比如,若受贿人利用职务便利为行贿人在项目审批、业务承接等方面违规操作,即便财物形式隐蔽,也构成受贿罪。另外,事后受贿的情况也值得关注,即先为他人办事,事后再收取财物,这同样在法律规制范围内。若你对受贿罪收取财物形式的具体认定、相关情形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存在疑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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