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家监视居住可以吗
监视居住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满足条件就能在家进行。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且存在这些情况的嫌疑人、被告人可监视居住:身患重病无法自理;怀孕或哺乳;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的扶养人;因案件特殊或办案需要;羁押期到但案件未办结。
通常在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就在指定居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住处执行有碍侦查,经批准可在指定居所执行,一般优先考虑住处执行。
二、在家监视居住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家监视居住需符合以下法定条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三、符合哪些条件在家监视居住才合法
在家监视居住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中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的情况,需符合以下条件才合法:
适用情形:其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其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其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扶养人;其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其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程序合法:需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适用,且需由公安机关执行。
遵守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遵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等一系列规定。
当我们探讨是否可以在家监视居住吗这个问题时,除了基本的概念,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了解。在家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人需遵守多项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若违反这些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予以逮捕。而且,监视居住的期限是有严格法律限制的,不能无限期执行。如果你对在家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执行细节或者违反规定的后果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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