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夺罪的夺取是怎样认定的
抢夺罪中“夺取”行为认定要点在于公然性、非暴力性针对人身以及突然快速性。公然性指当着财物所有者、保管者面,乘其不备公开夺取,区别于秘密窃取,像闹市夺手机。非暴力性针对人身是对物施力使财物脱离控制,而非对人暴力胁迫,但过失致被害人重伤、死亡可能转化罪名。突然快速性体现为突然出手,短时间转移财物占有,如骑车夺手提包。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司法人员需准确把握“夺取”行为认定要点,依据不同行为特征判断是否构成抢夺罪。
2.加强对公众的宣传,让大家了解抢夺罪行为认定,增强防范意识。
3.对于因抢夺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准确适用罪名,确保司法公平。
二、抢夺罪中夺取财物的数额认定标准是啥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级高级法院、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批准。
此外,抢夺公私财物,具有多次抢夺等特定情形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三、抢夺罪中夺取行为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抢夺罪中夺取行为认定标准如下:
公然性:指当着财物占有人的面或使其能够立即发觉的情况下,公开夺取财物。这种公然并不要求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只要是在财物占有人能够感知的范围内即可。比如在僻静小巷中,趁被害人注意时突然夺走其手中手机,虽现场无他人,但对被害人而言具有公然性。
对物暴力性:夺取行为是针对财物实施暴力,而非对人身的暴力。暴力程度以能够使财物脱离被害人控制为限。如用力夺走被害人手中提包,使提包脱离其掌控。若暴力行为直接针对人身并压制反抗,则可能构成抢劫罪。
突然性:行为人往往是突然实施夺取行为,使被害人来不及反应。例如趁被害人不备,瞬间夺走其佩戴的项链。
当探讨抢夺罪的夺取是怎样认定的,除了已解答的认定要点外,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抢夺罪夺取行为造成被害人受伤时如何定罪量刑。若夺取过程中致被害人轻伤以上,可能会从单纯的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等更严重的罪名。另外,抢夺财物后主动归还的情况,在量刑上会有怎样的影响。司法实践中,主动归还财物这一情节可能会作为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如果您对抢夺罪夺取认定后的量刑标准、夺取财物数额与定罪关系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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