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应予立案追诉。比如在食品中添加工业酒精等有毒物质。
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而予以销售的,也应立案追诉。像商家明知所售食品含毒仍售卖的情况。
涉及食品数量及造成的后果也会影响立案。例如生产、销售有毒食品,具有特定情形,如造成轻伤以上伤害、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等;或者生产、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等情形,均应予以立案追诉。一旦达到这些标准,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二、生产有毒食品罪判几年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量刑幅度根据具体情形而定。一般情形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的“严重危害”比如造成器官损伤、功能障碍等;“特别严重情节”像致人死亡、造成多人重伤等。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生产销售的数量、危害后果、主观故意等多方面因素来准确量刑。
三、生产有毒食品罪立案条件有哪些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立案条件如下: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立案追诉:
有毒、有害食品数量较大的;
造成婴幼儿、儿童或者其他特定人群食源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
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
其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生产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除了文中提到的基本立案情形,若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且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数量在五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也应当立案追诉。还有,如果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同样会被立案。你对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立案标准是否已经清晰了呢?若还想进一步了解该罪的量刑幅度、相关情形分析等内容,不要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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