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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终止审理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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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1 · 2421人看过
导读:刑事诉讼终止审理有多种条件,包括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无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出现这些情形,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诉讼程序不再继续。不同情形适用不同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需依法律和案件事实准确认定,保障司法公正合法。
刑事诉讼终止审理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终止审理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终止审理的条件如下: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上述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终止审理意味着诉讼程序不再继续进行,案件到此终结。需注意,不同情形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符合终止审理条件,且在司法实践中,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事实进行准确认定,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与合法。

二、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是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如下: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若因健康原因不能参与庭审,可中止审理。

2.被告人脱逃的。被告人在审理期间逃脱,导致诉讼无法正常进行,应中止。

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自诉人是诉讼关键主体,无法履行相关诉讼行为,可中止。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客观因素阻碍诉讼推进时,可中止审理。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三、刑事诉讼中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刑事诉讼中止审理情形如下: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若被告人因疾病不能参与庭审,影响案件审理进行,可中止。

2.被告人脱逃的。被告人在审理期间逃脱,无法继续接受审判,法院应裁定中止。

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自诉人是启动自诉案件的主体,若其因重病且无代理人出庭,案件无法正常推进。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案件无法审理。

出现上述情形,法院会裁定中止审理,待中止原因消失后,再恢复审理。

当探讨“诉讼诉讼终止审理的条件有哪些”时,除了已知的终止审理条件,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一些拓展问题。比如终止审理后,当事人之前所缴纳的诉讼费用该如何处理,一般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可能会退还部分费用。另外,终止审理后如果有新的证据或情况出现,是否还能重新启动诉讼程序,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性质来判断。倘若你对诉讼终止审理后的费用处理、重新启动程序等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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