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属于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有什么
1.行政机关对内部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产生的争议,这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的事儿,民事诉讼管不着。
2.按照法律规定,像劳动争议这类,得先经过劳动仲裁等前置程序才行,没经过的话,一般法院不会受理。
3.双方当事人要是因为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身份关系闹纠纷,通常得走专门的身份关系诉讼程序,不能用民事诉讼来解决。
总之呢,民事诉讼主要就是处理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纠纷,要是不属于这范围的争议,法院通常不会受理哒。
二、不属于民事诉讼受理范围的案件该如何处理
对于不属于民事诉讼受理范围的案件,法院应按不同情形处理。若在立案审查阶段发现,法院会作出不予受理裁定。当事人不服该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若案件已受理后才发现不属于受理范围,法院会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同样有上诉权,上诉期限也是十日。
若案件虽不属于民事诉讼受理范围,但属于其他机关处理的,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例如,涉及行政争议的,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解决;属于仲裁管辖的,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总之,法院会根据案件性质引导当事人寻求正确的解决途径。
三、哪些情况不属于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况通常不属于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行政纠纷需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解决,如公民对行政处罚不服,应提起行政诉讼而非民事诉讼。
2.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当事人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像机关、团体等内部纠纷,由相关组织依章程、制度处理。
4.不属法院主管工作范围的事项,如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引发的争议。
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其按申诉处理,但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当探讨不属于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有什么时,其实除了文中所提及的常见情况外,还有一些较为特殊的领域。比如选民资格案件,它并不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另外,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等特别程序案件,也不在民事诉讼受理范围内。这些特殊情况在法律体系中有其独特的规定和处理方式。你是否对这些特殊情况存在疑问呢?如果对于不属于民事诉讼受理范围的相关问题还有更多困惑,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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