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属于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有哪些
涉及行政争议的情况,像是公民等和行政机关因行政行为起的纠纷,通常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不在民事诉讼受理范围内。这是因为行政纠纷有其特定解决途径。
刑事犯罪损害公共和他人权益,由检察机关公诉追究责任,不走民事诉讼。毕竟犯罪影响广泛,需专门刑事程序处理。
部分机关团体内部管理争议,如单位人事任免,由相应单位部门内部解决,法院不管。内部事务有其自身处理机制。
按规定或约定应仲裁的纠纷,有有效仲裁协议就交仲裁,排除了法院管辖。这是尊重双方事先的选择。
过了诉讼时效且对方提抗辩,法院查实后可能不保护权利人胜诉权。法律有时效规定,督促权利人及时维权。
二、哪些情况不属于刑事诉讼受理范围
依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以下情况通常不属于刑事诉讼受理范围: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如一些轻微的邻里纠纷造成的小摩擦,未达到犯罪标准。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根据法定最高刑不同,有不同的追诉时效,超过时效一般不再追诉。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像侮辱、诽谤等案件,需被害人告诉才处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遇到这些情况,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不会受理刑事诉讼,或会在受理后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三、哪些情况不属于民事诉讼受理范围呢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以下情况通常不属于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1.非平等主体间纠纷:如行政机关与相对人基于行政管理产生的纠纷,属行政诉讼范畴,不属民事诉讼。
2.涉及刑事犯罪:犯罪行为引发的案件,由刑事诉讼处理,受害人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赔偿。
3.应先行政处理事项:部分纠纷需先经行政机关处理,未经过该程序直接起诉,法院可能不受理,如土地权属争议。
4.重复起诉:当事人就已作出生效裁判的案件,又以相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5.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争议:像人事职称评定等纠纷,不在法院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当探讨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有哪些时,除了正文提及的常见情况,还有一些拓展要点值得关注。比如民事诉讼中的公益诉讼,它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于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允许特定的机关和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另外,关于涉外民事诉讼,涉及到跨国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也在受理范围内。在实际生活中,你可能会遇到更复杂的民事纠纷情况。若你对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等相关问题存在疑惑,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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