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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立案的三个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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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1.05 · 3636人看过
导读:刑事案件立案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有达到需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犯罪事实;二是行为人的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且不存在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三是属于相关机关的管辖范围。只有三个条件全部具备,相关机关才立案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否则需进一步处理。
刑事案件立案的三个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立案的三个条件有哪些

刑事案件立案得具备三个条件:其一,有犯罪事实,也就是存在实际发生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该行为已经达到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

其二,得追究刑事责任,这表示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同时不存在法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像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等。

其三,属于本单位的管辖范围,也就是说案件应该由该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等有权机关来管辖。

只有这三个条件全部满足了,公安机关等相关机关才会进行立案,从而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要是仅仅满足部分条件,或许就无法立案,需要进一步展开调查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

二、刑事案件立案后有没有追诉期

刑事案件立案后是否存在追诉期的问题? 实际上,刑事案件同样受到追诉时效规定的束缚。

这一概念具体指的是借由法律手段去追究罪犯的刑事法律责任的有效期限

在这一期间内,只要犯罪行为已经超出了追诉时效,那么相关部门就无法再对此展开追究,已经被追求处理过的案件也需要进行撤案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对于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其追诉时效有着如下四个明确的规定: 首先,针对法定最髙刑罚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行,其追诉时效限定时长为五年; 其次,如果被告的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但未满十年有期徒刑的情形,那么追诉时效将为十年;若被告的法定最髙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将会被设定为十五年; 最后,即便被告的法定最髙刑罚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我们同样需要遵守追诉时效长达二十年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过了这二十年的期限,如果相关部门依然觉得必须对被告进行追责的话,他们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并经过批准后才能进行相关举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刑事案件立案期限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立案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公安机关对于公民主动或被动提交的刑事案件状,其立案审查时间通常为七天内做出决定。

若涉及到重大、复杂且需要详尽调查的线索,则必须经过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审批,此时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如果属于特别重大、复杂的线索,则须得到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进而使立案审查期限的上限得以扩充至60日。

另外,国家公安机关对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而来的刑事案件,需在三日内开始进行审查工作,且审查期限被设置为十日或至多三十日。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难、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线索,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日。

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者书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指定期限以内立案侦查

人民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十五日以内立案侦查。

当我们探讨刑事案件立案的三个条件有哪些时,必须明白这只是刑事案件处理流程中的重要一环。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后,还有诸多与之紧密相连的问题。例如证据的收集与保全在整个刑事案件进程中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走向和最终的判决结果。另外,嫌疑人的辩护权如何保障也是不可忽视的部分,这涉及到司法公正的实现。如果您对刑事案件立案的具体条件,或者立案之后的证据收集、嫌疑人辩护权等相关法律问题仍存在疑问,不要迟疑,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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