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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和诈骗罪主体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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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6 · 1845人看过
导读:侵占罪和诈骗罪在犯罪主体方面有何异同两者主体性质上存在差异,诈骗罪的实施主体通常涵盖了所有自然人,而职务侵占罪则只限于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机构内部的从业人士;在涉案财产物件方面,诈骗罪所指向的是那些非自身实际掌控的他人财产,而职务侵占罪中的犯罪行为则主要针对的是公司、企业或单位内部的财物;此外,在客观行为表现上,这两种犯罪行为亦有所区别。
侵占罪和诈骗罪主体要件有哪些

一、侵占罪和诈骗罪主体要件有哪些

侵占罪与诈骗罪主体要素的区别

首先,从行为人角度来看,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主体存在明显区别。诈骗罪的行为主体为一般公民或法人,而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主体则仅限于公司、企业等各类组织中的职员;

其次,在犯罪对象上,这两种犯罪也是大相径庭。诈骗罪所针对的往往是非己之物,亦即行为人为获取不属于其个人财产权益范围内的财务而实施欺诈行为,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却限定于本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合法财产;

最后,在客观行为方面,这两种犯罪也呈现出显著差异。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侵占罪和诈骗罪

欺诈罪以及侵占罪皆属于财产侵害类罪行,二者间存在诸多共同点。

然而,诈骗罪与侵占罪之间亦存在着显著差异,尤其表现在行为形式以及行为对象的迥异上。

具体而言,侵占罪的行为对象仅仅局限于依法持有他人财物、遗失物或是隐藏物的情况,例如代管他人财物,而实施侵占行为之时,这些财物已经处于行为人的掌控之中。

然而,在诈骗罪的情境下,受害人被欺骗的财物即便在诈骗行为发生前便已由行为人实际掌握,但取得财物的非法手段却是通过制造虚假信息或掩盖真相的方式实现,这种行为模式与侵占罪明显区分开来。

要明确区分侵占罪与诈骗罪之间的界线,通常并非难事。

最关键之处在于,他人之财物如何转归行为人控制的过程有所不同。

诈骗罪是指行为人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或故意掩饰真相的手法,使得受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进而“自愿”将财物交予行为人或行为人为其指定的第三方;

反之,侵占罪则是指所有人出于对行为人的绝对信赖,将财物无偿交付给行为人手中,而非因行为人使用各种策略大肆误导或蒙蔽所有人,令他们对行为人的真实意图产生误解而自愿将财物交给行为人所致。《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侵占罪和诈骗哪个严重

侵占罪与诈骗罪的严重性无法单纯地予以比较或评价,需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判断。从法律规定的刑罚尺度角度观察,诈骗罪所涉刑罚范围较为广泛,最高处罚力度甚至可以达到无期徒刑。然而,我们不能仅仅根据刑责的高低来衡量哪一种罪行更为严重。侵占罪是指将他人委托保管的财产、遗失物或者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经催告仍拒绝归还的违法行为。而诈骗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主要动机,通过制造虚假事实或者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法,非法获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这两类犯罪在本质构成要素、实施犯罪行为的方式及手段上均存在显著区别。在审视某个具体事例时,究竟何者更加恶劣,必须依据犯罪涉及金额、犯罪情节的轻重以及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程度等多个因素综合评估。一般而言,犯罪涉及的金钱数量越多、情节越严重、对社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越大,其罪行也就相应地越加严重。

首先,诈骗罪与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主体不同,前者为一般公民或法人,后者限于公司、企业等组织中的职员。其次,犯罪对象也不同,诈骗罪针对非己之物,而职务侵占罪针对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合法财产。最后,两者在客观行为上也存在显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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