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是否需要先解除取保
在将强制措施由取保候审转换为监视居住时,通常会要求首先解除先前的取保候审。原因在于,这两种严厉程度不同的强制措施无法在同一个诉讼期间内同时执行。而转换为监视居住的决定,往往是根据案情的深入发展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特定状况下的行为表明的危险性和潜在危害为主导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后做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变更后可以撤销吗
确实如此。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注销取保候审。若公安部门发现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施加的强制措施欠妥当,自然有权力及时取消或是变更原先的决定。取保候审实际上是负责执行的机构为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项暂时不对其实行拘役的处理方式。《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三、取保候审变成在逃人员怎么办
事例处于取保候审期内却转换为在逃人员,这种情况严重性不容忽视。首要任务便是公安机关将全力以赴地展开对这类在逃犯的抓捕行动。对于这些被通缉者而言,尽早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不仅有利于后续妥善处理,而且符合法律规定。从法律角度来看,若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内逃避责任追究,就会被视为违反相关规定,可能引发更为严厉的刑事法律后果。一经捕获,先前可能适用的从轻情节很有可能不能再被考虑,反而有可能加重惩罚程度。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在逃人员的亲属能够积极引导他们认罪伏法、悔过自新,同时寻找专业的律师顾问,由律师协助他们与司法部门进行有效沟通,以最大化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更理想的处理方案。总的来说,主动投案归案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在将强制措施由取保候审转换为监视居住时,通常会要求首先解除先前的取保候审。原因在于,这两种严厉程度不同的强制措施无法在同一个诉讼期间内同时执行。而转换为监视居住的决定,往往是根据案情的深入发展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特定状况下的行为表明的危险性和潜在危害为主导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后做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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