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强制执行人实在没钱还会被执行终身吗
通常而言,若被强制执行者确实无可供执行之财产,则其将不会被终生强制执行。但是,当法院发现存在可供执行之财产时,将会立即恢复执行行动。在此过程中,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对被执行者的财产状况进行全方位的调查核实,倘若确认当前并无财产能够落实到执行上,便会暂停本轮执行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此种情形并不代表被执行者从此无需偿还债务。一旦出现被执行人财务状况好转或新发现可用财产线索等特殊情况,执行程序便会重新启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一般而言,强制执行者若无财产可供执行,不会终生追责。但法院一旦发现财产,会重启执行。法院会全面核查被执行者财产,若无可执行财产,则暂停执行。这并不意味着免除债务,一旦被执行者财务状况改善或发现新财产,执行程序会再次启动。
二、被强制执行是什么
所谓的强制执行,简单理解就是在符合法定程序以及国家强制力的基础上,依据详尽明确的执行文书所明确的内容,促使那些承担了民事义务的人切实地履行他们的责任与义务,确保收益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和实现,这里所提到的“执行文书”包含了各类已经产生法律效用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当由司法机关进行执行的法律文件。
这些文书一旦被确认确立,,那么相关的责任人就应该自动而积极地去履行相应的责任及义务。
若有故意拖延或者拒绝履行的行为,权益受损方有权向司法机关提交申请,请求实施强制执行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提出申请并接受询问的这一方我们称之为申请人,而受到指定需要自觉履行义务的那一方则被称为被申请人,也被叫做被执行人。
申请人通常是赢得诉讼的那一方,而被申请人则往往是败诉的那一方。
执行流程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执行申请的有效期限通常为两年,具体是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起;
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的责任,那就从最后一期的履行期限结束之日开始计算;
倘若法律文书并没有规定确切的履行期限,那就从其正式生效之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被强制执行没有钱怎么办
当面临被执行人无力支付欠款的情形时,法院可以考虑实施下列妥善的处理方式:首先,对本案执行程序予以暂时终止,待当事人具有清偿能力后恢复执行工作;其次,将该名被执行人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内,借此对其实施信用惩戒;最后,对其进行高消费限制。在此过程中,被执行人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如发现自身具备清偿能力,应及时向法院申报,否则,抗拒执行可能会导致您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般而言,强制执行者若无财产可供执行,不会终生追责。但法院一旦发现财产,会重启执行。法院会全面核查被执行者财产,若无可执行财产,则暂停执行。这并不意味着免除债务,一旦被执行者财务状况改善或发现新财产,执行程序会再次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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