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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哪种方式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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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9 · 2245人看过
导读: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通过两种方式获得取保候审:保证人保证或保证金保证。保证人保证是一种理想的选择,但保证人需要符合一定资格,并承担监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职责。若没有合适的保证人或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保证金保证则是可行的选择。保证金的金额将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确定。
取保候审哪种方式比较好

一、取保候审哪种方式比较好

刑事诉讼中,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一般会有两种担保形式供其选用,即保证人保证保证金保证。然而,无法简单地判断何种方式更为优越,因为这将依据特定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寻找到具备相关资格的保证人,那么采用保证人保证无疑是一种较为理想的选择。在此过程中,保证人需承担起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监督的职责,以确保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若在实践中无法找到合适的保证人,或者基于经济条件等多重考量,保证金保证亦不失为一种可选方案。值得注意的是,保证金的金额将会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社会危害性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取保候审的方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在刑事诉讼中,被取保候审者可选择保证人保证或保证金保证。保证人保证理想但需符合资格,承担监督职责。若无合适保证人或经济考量,保证金保证可行。保证金金额综合案件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及经济状况评估确定。

二、取保候审决定书的意思是什么

取保候审决定书乃公安机关于侦查活动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分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证明性文书。

此文书以县(区)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任命之取保候审申请报告书为基础进行编撰,以此作为对犯罪嫌疑分子施行取保候审等强制性措施之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决定后还会逮捕

取保候审之后仍然存在着被逮捕的可能性。此处提到的“取保候审”仅仅是司法程序中的一项刑事强制手段,它并不能够保证事例的结束或者认定嫌疑人是清白无辜的。在取保候审阶段,倘若当事人自离境,未经许可离开所居住的市区或者县城,妨碍了证人们的证言调查工作等等,又或者是在这个过程中,事例获取到了一些全新的关键证据,这些新发现的证据已经足够改变以往对于犯罪嫌疑人罪行定罪与量刑的初步判断,甚至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那么实施取保候审就不足以预防其再次造次所引发的社会风险,因此可能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逮捕。总而言之,针对取保候审后面临的事例进展,我们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逐条考量。

在刑事诉讼中,被取保候审者可选择保证人保证或保证金保证。保证人保证理想但需符合资格,承担监督职责。若无合适保证人或经济考量,保证金保证可行。保证金金额综合案件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及经济状况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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