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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婚怎么给孩子改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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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7 · 2227人看过
导读: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不离婚怎么给孩子改姓

一、不离婚怎么给孩子改姓

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不离婚怎么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通常情况下,若尚未解除婚姻关系,则无法单独寻求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配。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中,在保持夫妻关系不变的状态下,夫妻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来实现对共有所得的分割,具体包括如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存在一方背地里藏匿、转移、出售、破坏、滥用夫妻共有财产或者制造虚假的夫妻共同负债等行为,这些行为给夫妻共有资产带来了极大的损失和风险;

第二种情形是当某一方承担着法定抚养义务的亲友患有重大疾病且亟需医治时,尽管另一方并不情愿支付其所需的医疗费用,但因涉及到人道主义和社会责任,依法仍可允许其独立提出主张并要求分割共有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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