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不到场,能否开出事故认定书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其中某一当事方不愿意前往进行事故责任认定,那么相关的事故认定书是否能够开具呢?依据我国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指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被视为一种重要的法律凭证,同时亦具备一定程度上的法律约束力。
然而,作为法律中的一项证据资料,当事人有权对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可靠性以及科学性等方面提出相应的质疑,并且定期接受法院依照严格的证据规则所进行的事实审查和效力评估工作。
若在此期间发现还有其他有效的证据证明此前的事故认定书存在错漏之处或偏差,法院则不能将之视为有效的证据,并应该以自身慎重评估和审理后认定的事实作为最后的定案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二、一方不到场可以要求离婚吗
在婚姻关系中,若有一方未出席相关聚会,那么他或她便无法请求终结这段婚姻关系。
这是由于无论是通过协商达成的协议离婚方式,抑或是经由法院裁决的诉讼离婚途径,均需要当事人及其配偶亲自在场参与。
若仅存在一方未出庭的情况下,无论是婚姻登记机构,亦或是法院,都无法给予其离婚许可。
当然,在极少数情形下,例如当另一方因某种原因而无法出庭,例如无法自主表达意愿、失去行踪,或者虽然未出庭却已向法院递交了书面意见的情况下,可以豁免出席法庭审理,但是这必需得到法庭的正式批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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