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甘肃省敲诈勒索标准
标准: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甘肃省敲诈勒索罪的标准包括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敲诈勒索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分为三个层次:若行为人敲诈勒索公私财产价值达2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之间,则应视为数额较大;若达到3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之间,则应视为数额巨大;若达到30万元至50万元人民币之间,则应视为数额特别巨大。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为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对受害者施加恐吓、威胁或者要挟等手段,非法占有受害者的公私财产,从而触犯法律而构成的犯罪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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