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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人收回债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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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3 · 1696人看过
导读:破产债权人收回债权: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收回债权。企业破产的,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但是破产财产要先偿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债务。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
破产债权人收回债权吗

一、破产债权人收回债权吗

破产债权人收回债权: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收回债权。企业破产的,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但是破产财产要先偿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债务。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会怎么样?

倘若债权人未能履行申报债权之义务,那么将会丧失参与破产程序各项程序性权力,这其中包括出席债权人会议、投票选举、提出异议与主张以及获得分配破产财产等诸多权益。

已经进行了分配的资产并不承担再次分发,即使该债权人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之前进行了补充申报,但在此前已经完成的分配依旧不会因此改变,而且债权人还应对因审查及确认补充申报的债权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债权人收回债权: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收回债权。企业破产的,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但是破产财产要先偿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债务。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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