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累犯的认定是满足三个条件

累犯的认定是满足三个条件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8 · 4217人看过
导读:构成累犯需满足以下四条件: 1.主观上,前后两罪都须为故意犯罪; 2.刑罚上,两罪刑罚须为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3.时间上,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特赦后五年内; 4.以上三项条件缺一不可。
累犯的认定是满足三个条件

一、累犯的认定是满足三个条件

1.主观条件,需满足前后两罪均为故意犯罪

2.刑罚条件,前罪所被判之刑罚以及后罪所罚之刑罚皆须为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以上;

3.时间条件,后罪之实施须在前罪所判刑罚时效结束之后或获得特赦之后的五年之内;

4.上述三项条件需同时满足,方能构成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累犯的认定条件有什么

(一)普通累犯类型如下:

1、主观方面的要求:

被告人在前述罪行及随后犯下的罪行都必须是其主观上积极追求并导致了不良后果的故意犯罪行为;

2、法律程度的要求:

既往所犯罪名判决时适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判处有期徒刑的罪名与之后即将面临审判的罪名,应当判处的最低刑事处罚期也需要参照有期徒刑;

3、时间限定的要求:

新罪行的实施必须在前述罪名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获得特赦的五年内。

(二)特殊累犯类型如下:

1、罪行的限制:

前述罪行以及新罪行都必须是特定犯罪类别,例如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涉黑团伙犯罪等类别;

2、刑事责任的局限性:

无论是前述罪名被法院判定的刑罚种类还是后续近似罪名裁判判处的刑罚种类及其严厉程度皆无绝对限制;

3、罪尾发生的时间范围:

新罪行的发生完全不受到前述罪名刑罚执行完毕或者特赦时间段的限制,可以随时形成。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1.主观条件,需满足前后两罪均为故意犯罪;

2.刑罚条件,前罪所被判之刑罚以及后罪所罚之刑罚皆须为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以上;

3.时间条件,后罪之实施须在前罪所判刑罚时效结束之后或获得特赦之后的五年之内;

4.上述三项条件需同时满足,方能构成累犯。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