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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和复议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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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3 · 1746人看过
导读: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主要区别在于审理机构和法律依据。行政复议由上级主管部门裁决,依据《行政复议法》等;行政诉讼则在地方人民法院审理,遵循《行政诉讼法》。两者在程序和实体规定上也存在差异。
行政诉讼和复议的区别

一、行政诉讼和复议的区别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之间的显著差异在于:

(1)审理机构大相径庭。行政复议通常由作出具象性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反之,行政诉讼则是在相应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展开审理工作。

(2)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可相提并论。行政复议主要依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及《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这两部核心法律法规作为其裁量依据;

然而,行政诉讼所遵循的却是另一部核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基本准则。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二、行政诉讼和解后如何进行处理

在通过调解达到共识之后,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起草并盖上公章的调解书,以书面形式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以及双方所认可的调解成果清晰地记录其中。

该份调解书将由参与案件审理的法官和书记员共同签署,并加盖人民法院公章进行发送。

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已确认收到并签字确认后,这份调解书才会正式生效并产生法律约束力。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八十五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生效日期根据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确定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之间的显著差异在于:

(1)审理机构大相径庭。行政复议通常由作出具象性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反之,行政诉讼则是在相应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展开审理工作。

(2)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可相提并论。行政复议主要依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及《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这两部核心法律法规作为其裁量依据;

然而,行政诉讼所遵循的却是另一部核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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