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注册公司一年内可以变更持有人股份吗
不可以。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作为设立公司的主体,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对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内容等由发起人一致决定。在公司设立成功后,发起人作为公司股东,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的继续发展和良好运行,保证公司资本的稳定性,若在短时间内就允许发起人转让其所持股份,就会给发起人利用的空间,如利用转让时间无限制进行非法集资等。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新注册公司额度多少
关于企业注册资本的相关事项:
首先,我国针对各类性质的公司,均有了明确的注册资本下限要求。具体来说,以生产为主要经营内容的各类型企业,其注册资金需不低于三万元;若贵公司主要从事批发行业,那么其注册资金则不应少于三万元;而如果贵公司的主营项目是零售业,其注册资金也需要达到三万元的标准。
其次,对于仅含个人股东且仅拥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金需至少达到十万元人民币的水平;至于由两个或以上自然人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金底线应维持在三万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以。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作为设立公司的主体,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对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内容等由发起人一致决定。在公司设立成功后,发起人作为公司股东,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的继续发展和良好运行,保证公司资本的稳定性,若在短时间内就允许发起人转让其所持股份,就会给发起人利用的空间,如利用转让时间无限制进行非法集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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