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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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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9 · 2217人看过
导读:无处分权者进行的交易并非无效,但所有权转移受限。合同效力取决于各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个人需《民法典》认可,法人限于注册经营范围),内容真实且不违法、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合同需遵守法定形式,否则可能导致违约责任并丧失法律效力。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一、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您可能想知道,无处分权的人进行的交易是否有效?让我来告诉您,确实会有效,只是这时候他们没办法把物品的所有权转让给对方。

对这种情形,对方可以要求无处分权方承担违约责任

而要保证合同有效,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个条件就是,参与合同的双方需要有足够的民事行为能力

就普通人来说,也就是要有《民法典》认可的民事行为能力。

而作为法人、非法人单位,它们的行为能力稍有区别,仅能在注册核准的领域进行商业活动,且只有在其合法经营范围内签署的合同才能获得法律保护。

其次,合同的内容必须真实,这点被视为所有民事行为的生效标准。

任何欺骗、威胁手段,或是乘人之危、逃避规定、违背本意的行为,都会使得合同失去法律效应。

最后,别忘了,不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这种强制性的规定,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这样的基本道德规范。

合同内容和目的不能损害他人权益,也不能侵害到国家利益、公共利益

另外,合法合同还应遵循法定形式。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无处分权之人员所签署之合同效力如何,需依据特定情况予以判断。

若无权处分之人处分之人财产,权利人接受或无权处分之人于签订合同时获得处置权者,该等合同即为有效力。

然而,如未获权利人的认可,那么此租赁合同则视为无效,并可能需要无处分权之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在处理涉及无处分权方的交易时,我们需要明确指出,虽然这些交易本身未必被视作无效的存在,然而其所引发的所有权变动却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具体来说,某项合同的法律效力须视参与各方是否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而定(对于自然人而言,这意味着他们必须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认可;至于法人组织,则仅限于在其注册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此外,该合同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内容真实可靠,不得违反任何现行法律法规,亦不能违背社会公德和善良风俗,同时也不能对其他个体或公众利益造成任何实质性的损害。最后,我们要强调的是,所有的合同都必须遵循法定的形式要求,否则将有可能招致违约责任,甚至导致整个合同失去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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