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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伤残赔偿标准2025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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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8 · 5503人看过
导读:工伤一至十级伤残赔偿包括医疗、护理、交通、营养等费用及误工费、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根据法律,劳动者可获一次性伤残津贴,各级别标准不同:一级27个月工资,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

江苏省伤残赔偿标准2025是怎样的

一、江苏省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一至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规定如下:伤者应得到的补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以及在医院接受治疗与康复期间所需支付的合理费用等;

此外,还需支付误工费以及辅助器具费以及残疾赔偿金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能够有权获取一次性伤残津贴,其中各级别的具体标准有所差异。一级伤残应为其个人平均工资的27个月作为伤残补助;二级伤残则为25个月;三级伤残对应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对应为7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春正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扒携悔于当地最低工资标隐手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江苏省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标准是多少

伤残评定的赔付标准细化如下:

(1)对于一至四级伤残人员,将由社会保险机构代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同时每个月会发放相应的伤残津贴。在达到法定年龄退休之后,这些伤残员工将能够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伤残补助金额则按照个人27个月的月平均薪酬水平,逐级递减计算得出;

(2)对那些达到五级伤残程度的员工来说,他们将得到18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伤残补助金额。对于六级残疾,公司将给予16个月的本身工资作为补偿。自五级到六级伤残的人员,其医保津贴也将由社会保险承担;

(3)对于七级和九级伤残的员工而言,他们将会获得13个月的自己本人工资作为伤残补助金。在达到解雇标准之际,还会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和标准,发放相关的医疗和就业补助津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等级从一至十涉及到的赔偿,包括了医疗救治、护理照料、交通费、食物补助,以及误工费、辅助器具费和伤残赔偿金。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员工可以享受到一定的一次性伤残补贴,并且各级别的补贴额度也有所区别:一级为27个月工资;二级则是25个月;三级为23个月;四级为21个月;五级为18个月;六级为16个月;七级为13个月;八级为11个月;九级为9个月;而十级则为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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