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了父母不给户口本办结婚证怎么办
若父亲未提供户口簿以供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则可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开具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文件,凭借此证明前往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完成结婚注册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如当事人确实无法提交居民户口簿原件,婚姻登记部门可视具体情况依据公安部或者其他具有相应户籍管理权限的行政机构所出具的、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来进行婚姻登记事务处理;若涉及集体户口,婚姻登记部门亦可考虑根据集体户口簿中的个人户口卡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记载其户籍信息的户口簿复印件来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怀孕了他不负责怎么办
若女性怀孕后若男方拒绝尽责,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男女双方间的恋爱关系在法律层面上并未予以正式保护。倘若女方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那么通常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然而,当宝宝降临人世以后,女方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男方负担起抚养义务。
如男方仍拒绝履行这一责任,女方在此情况下便可向法院提起申诉,届时法院定然会作出适当判决以支持女方合理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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