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隐瞒病史保险赔不赔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明确规定,在双方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必须针对保险标的物或被保险人相应的各项详细情况进行详尽的询问,并要求投保人秉持诚实守信原则,严格履行上述如实陈述的责任与义务。如果投保人存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能充分履行前述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且其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保险人对承保与否或保险费率调整的决策,那么保险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解除保险合同。
此外,相关司法解释也进一步明确指出,若保险人仅以投保人违反了投保单询问表中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保险合同,则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但是,当该概括性条款具有具体内容时,则不在此限。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可以将所有与风险评估相关的信息收集工作全部推给投保人,相反,保险公司仍然需要承担起信息收集和审查的重要职责,并且此项义务并不能因为投保人已承担如实告知义务而得以豁免。
《保险法》第四十七条:“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有权向负事故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二、隐瞒病情的后果是什么
在诊疗过程中,医护人员有义务向病患详细阐述病情以及可能采取的医疗措施。如果需要进行手术或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方法,医护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患者充分解读相关医疗风险及可行的替代性医疗方案等信息,并获得患者明确的同意;若无法或不适合向患者本人解释清楚,则应向患者的直系亲属进行说明,并同样获取他们明确的同意。如医护人员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导致患者遭受任何形式的损害,医疗机构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