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判刑后怎么坐牢
对于具有严重精神疾病的罪犯,我们可以考虑采取一些特殊措施来确保其得到有效的监管和治疗。
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当患有精神疾病的罪犯因触犯刑法而被判刑时,我们可以选择对其实施监外执行,而非将其关押在监狱中进行服刑。因此,对于这类罪犯,我们可以采用监外执行的方式来代替传统的监狱服刑。
此外,对于那些在实施暴力行为之后,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其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仍有可能对社会造成进一步危害的精神病患者,我们也可以采取强制医疗的手段。这种情况下,强制医疗的决定权属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在发现符合条件的精神病患者后,应当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并将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最后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医疗的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
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精神病攻击人怎么处理
遭受精神疾病困扰者伤人,处理如下:
1.若不能识别或控制自身行为以致危害结界,且经合法鉴定确认,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家属或监护人需严格监管并提供治疗;必要时,政府将实施强制医疗。
2.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精神状态正常时犯罪,仍应负有法律责任。尚未完全失去辨识或自制能力的患者犯罪,需担责,但可适度减刑。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