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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加撞死人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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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9 · 1558人看过
导读:醉酒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是严重的犯罪行为,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将吊销其驾照,并终身禁止其重新申领。 同时,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此行为不仅危害他人生命安全,也严重违反交通法规,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后驾车,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醉驾加撞死人后果是什么

一、醉驾撞死人后果是什么

若因醉酒驾驶而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此行为构成了严重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且此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止该驾驶员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支付受害者家属丧葬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醉驾加无证当场扣留要拘留吗

对于同时存在无证驾驶酒后驾车两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警方将对其进行合并惩罚,最长可拘留十五个工作日左右,拘役期限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精准裁定。除此之外,驾驶员还需承担以下严重后果:第一,因酒驾而被处以暂时扣留驾驶证六个月以及一千元至两千元不等数额的罚款;第二,因无证驾驶而被处以不低于二百元直至两千元的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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