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有权利查保险信息吗
在相关法律规定中,律师并无固有之查证权,然而在接受了当事人或委任单位的授权之后,便可依法查询资料。若律师承担的是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职责,那么他/她就必须在所受委托的权限范围之内,以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首要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二、律师有权利会见当事人吗
您的提问是完全可行的。辩护律师在需要会见时,需携带其正式的职业律师证书、来自律师事务所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共文书,以要求与在押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在这种情况下,看守所在收到请求后应立即为律师安排会见事宜。
此外,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在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除需提交上述“三证”之外,还需向看守所展示起诉意见书的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虽然从法律角度来看,律师并无固定的查证权,然而经由当事人或者受托方的正式授权之后,律师是可以依法查阅相关信息的。身为诉讼案件或非诉讼事务的代理律师,他们所承担的首要职责便是在委托权限范围之内,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他们的所有工作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授权内容,并且要与法律法规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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