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最高赔付金额是多少
关于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额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肇事车辆在道路交通意外事故之中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话,那么死亡补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上限分别设置为人民币18万元;其次,对于医疗费用,最高赔付额设定为人民币1.8万元;最后,对于财产损失赔偿的最高限额则设为人民币2千元。
此外,倘若肇事车辆在道路交通意外事故中并未负有责任,那么在死亡补偿金和残疾赔偿金这两方面的最高赔付额也对应地设定为人民币1.8万元;而针对医疗费用方面的最高赔偿额则被设定为人民币1800元;至于财产损失补偿部分,最高限额仅为人民币100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强险最多赔付多少钱
1.当涉及交通事故导致的受害者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且被保险人应负有法律责任之时,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适用的每起事故的赔偿限额如下所述:对于死亡和伤残方面的赔偿限额,定为人民币11万元整;针对医药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则为人民币1万元;
最后,对于初略损失的赔偿限额,其额度定为人民币2千元。
2.然而,当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时,同样须遵守规定,交强险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亦有所变更:对于死亡和伤残方面的赔偿限额设定在人民币11万元;而对于医药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则降至人民币1千元;
至于初略损失的赔偿限额,更是仅有人民币1百元。
值得注意的是,交强险遵循“有责赔付”原则,即只要被保险机动车在此次事故中承担相应的责任,无论该责任轻重,承保公司均需依据已明确的责任限额予以理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在交强险的赔付额度方面,其最高的赔偿上限会因为各方承担的事故责任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假设该车辆需要对本次交通事故负有法律上的赔偿责任时,所能提供的死亡及伤残赔偿金额度最高可达18万元人民币,而医疗费用的最高赔付额度为1.8万元人民币,至于财产损失部分,其最高赔付额度则为2千元人民币。然而,如果该车辆在此次事故中并未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那么其能够提供的死亡及伤残赔偿金额度将被限制在最高1.8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的最高赔付额度也将被限定在1800元人民币,而财产损失部分的最高赔付额度仅为1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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