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职务侵占辩护 > 职务侵占罪性质恶劣吗

职务侵占罪性质恶劣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4 · 2161人看过
导读:职务侵占罪,性质恶劣,影响深远。此罪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涉及金额大者将受重罚。不仅侵害单位经济利益,更破坏社会公平与信用体系。犯罪主体多为有地位影响力者,其行为备受关注,应严厉打击以维护社会正义。
职务侵占罪性质恶劣吗

一、职务侵占罪性质恶劣吗

关于职务侵占罪,这是一种性质极其恶劣且影响深远的犯罪行为。这种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具体体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职务侵占罪属于一类财产型犯罪,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其本质就在于通过利用自身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将所在单位的全部或部分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从而达到个人贪污的目的。如果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那么行为人将会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等严厉的刑事处罚

其次,职务侵占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极为巨大,它不仅仅是对受害单位经济利益的直接侵害,同时也对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以及信用体系构成了严重威胁。

最后,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往往是在各类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机构中担任特定职务的人员,他们通常具备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因此他们的犯罪行为更容易引起公众的关注并得到有效打击。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职务侵占罪四要件依据是什么

在详细阐述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首先是犯罪客体——此种犯罪特指侵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其次,其客观表现形式即行为人以利用职位之便,实施了侵吞本单位财物并达到数额较高的程度;

3.对于本罪的实施者来说,应当符合特定主体条件——即限定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从业的工作人员之内;在犯罪的主观态度上必须明确体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在思想意识层面上有携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之念。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鉴于职务侵占罪对社会的恶劣影响以及深远的破坏力,该罪行主要是通过利用自身职务权力来非法攫取、占有单位财产,对于涉案金额巨大者,必将受到严惩。其犯罪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单位的经济权益,更是对社会公正及信用体系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值得注意的是,此类犯罪的实施者往往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他们的行为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进行打击,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