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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担保人谁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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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8 · 1291人看过
导读: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一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列出的取保候审适用条件,那么便可向负责该案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客观原因无法亲自申请取保候审,其法定代理人或辩护律师亦可在授权范围内代表他们行使此项权利。
取保候审担保人谁来申请

一、取保候审担保人谁来申请

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一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列出的取保候审适用条件,那么便可向负责该案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客观原因无法亲自申请取保候审,其法定代理人或辩护律师亦可在授权范围内代表他们行使此项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担保人会不会受到牵连

在取保候审的程序中,作为担保人的您,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和风险。若被担保的人员未能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而您对此知情却未能履行应尽的保证义务,那么您将面临罚款的惩罚。

此外,如果被担保者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条款的规定,且您没有立即向执行机构报告此事,情节严重者,您还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请您务必认真履行上述各项义务,保障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公正与权威,同时,更好地保护自己免受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风险。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取保候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常情况下,无论是涉嫌犯罪的人员还是已经被宣判有罪的被告人以及他们的合法代理人均享有提交取保候审申请的权益。一旦涉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的取保候审适用条件时,他们就可以向有关的审判法庭、检察机关或者侦查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的要求。倘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身体或其他因素而不能自行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话,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是辩护律师也可以在其代理权限范围之内代为行使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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