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过了18岁还能起诉要抚养费吗
当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后,在特定情形之下依然拥有向父母提出索要抚养费用的法律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7条之规定,为人父母者对于未达法定成年年龄或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具有抚养责任与义务。这也就意味着,尽管子女已步入成年阶段之际,倘若由于特殊原因(例如劳动能力丧失、仍然接受教育等因素)无法单独负担日常生活开支,他们仍然保有无权向父母索取抚养费用的权利。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6条之规定,关于抚养费用的索求并不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因此,即便子女已经成年,他们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父母追讨此前所欠付的抚养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他们仅能追溯至成年以前的抚养费用,而无法对十八周岁以后的抚养费用进行追偿,除非在其成年之后依然无法独立生活。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孩子过了18岁还有抚养权吗
依照常规,年满十八周岁者通常无需参与关于抚养权的法律纷争。
然而,倘若过了此年龄限制,子女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阶段的教育,则须由法院依据具体状况裁决确立子女抚养权。对于年龄介于十六至十八周岁之间、且其劳动所得成为个人生活主要来源,并且能够维系本地一般生活水准的人而言,他们的父母可以终止供应抚养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孩子过了18岁还能起诉要抚养费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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