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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必须要去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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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3 · 1651人看过
导读:依法起诉离婚,需准备以下文件: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子女出生证、身份证、户籍证明;详细书面诉状;其他必要辅助文件。准备齐全后,可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必须要去哪些材料

一、起诉离婚必须要去哪些材料

申请离婚所需预备的材料包括:

1.用以确认申请人身份的相关文件,如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户籍表格以及婚姻证书等;

2.用以确认子女身份的相关文件,如子女的出生证明、身份证件及户籍表格等;

3.一份详细的书面诉讼请求书;

4.其他可能需要的辅助性文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必须要证据

通常情况下,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必需具备相应的证据材料。

具体而言,应当提交以下六种主要证据资料以供分析审判:

首先是离婚起诉状一式二份以及副本各一份;

其次是能够明确证实其与被告双方的合法婚姻关系的结婚证书或是夫妻关系证明文件;

再次是详细列出夫共同财产的详单;

再者是直接反映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或是尚未破碎的相关证据材料;

第五则是关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的重要证据;

最后则为对方身份证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起诉离婚必须要去哪些材料”,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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