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和无证驾驶是不是分别处理
当驾驶车辆期间不幸出现交通事故时,驾驶者是否持有有效驾照将直接影响到交警对于责任判定的结果。
在驾驶员已经获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若其驾驶的机动车与其他道路使用者发生碰撞或刮擦等交通事故,且在获得许可证的前提下,交警将视其为无过错方。
反之,若未持有驾照的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则不论是非责任方还是次要责任方,交警往往会将其裁定为相应程度的责任承担者。
例如,在具备驾驶证的前提下依据交警的认定结果,驾驶员需要对交通事故承担次要责任;
然而在无驾驶证的情况下,同样的交通事故可能会导致驾驶员被裁定为主责方。
同样,拥有合法证件的驾驶员若是在交通事故中不慎承担了主要责任,那么无证驾驶的责任则会被提高至全责层次进行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二、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当我们遭遇交通事故之后,有很多朋友可能会采用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相关争议,然而在这过程中,签订调解协议书的关键环节值得我们重视。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分享几点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首先,如果涉及到保险理赔方面,调解协议书是需要经过保险公司核准的。
若需通过第三者执行直接支付,则受害当事人务必得到第三方的认可许可,否则,就可能陷入无法获得赔偿但又无法寻求有效救济的困境之中。
其次,受害方在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中,务必要清楚认识到以下几个要点:
确保让对方在协议中明确注明各项赔偿款项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节点,了解延期支付所带来的法律影响。
最后,对于支付给对方的赔偿资金,请务必详尽列举出具体的补偿项目,如医疗费用、受害人和其亲属的误工补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和无证驾驶是不是分别处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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