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依据法律规定,婚后若有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且房产证上仅记载了出资方子女的名字,此种情况应被视为是对其子女个人的单方面赠予行为,因此该项不动产应当归属于夫妻中的某一方作为其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项或仅仅支付一部分房款,那么该房屋则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最后,如果是由夫妻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并且房产证上仅记载了其中一方子女的名字,那么该项不动产可以被认定为是由双方父母按照各自所提供的资金比例进行按份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结婚后一方赌博欠债如何办
结婚后一方赌博所欠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该方自己偿还,但是另一方愿意共同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赌博所欠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另一方没有义务偿还。而且赌博所欠债务法律并不予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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