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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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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9 · 1806人看过
导读:饮酒后驾驶运营车辆,将无法申领驾照;驾驶非运营车辆则不受限制。若醉酒驾驶运营车,十年内不得申领驾照;驾驶非运营车,则五年内不得申领。这一规定旨在严惩酒后驾驶,确保公共安全。驾驶者必须牢记,酒后驾车不仅危害自身安全,更会对他人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让我们共同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是什么

一、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是什么

在饮用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之后驾驶机动车辆,若涉及的车辆属于运营性质,则在此期间内将无法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反之,若非运营性质的车辆,则不会受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限限制。

若持有人涉嫌醉酒状态下进行驾车活动,若是运营性质的车辆,那么其驾驶证的申领时限将被设定为长达十年;

相反地,若涉事的车辆非运营性质,则对方仅有五年时间无法申领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醉酒驾驶怎么处罚拘留多长时间

醉酒驾驶按照以下标准处罚:

1、民事处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损人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造成受害人伤残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赔偿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造成死亡事故的,应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2、行政责任: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刑事责任:醉酒驾驶,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为醉酒驾驶,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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