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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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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21 · 1513人看过
导读:必备材料包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清理核销发票并备齐《发票领购簿》及专用章,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个体户两份),提供国家税务总局注销证明复印件(共管账户必需),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工商注销决定书(《营业执照》吊销者需提供),及税务机关可能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料。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第一类必备材料包括《税务登记证》的正本和副本;

第二类则是对发票进行细致清理与核销,其中需确保《发票领购簿》及发票专用章的完整(若无相关购票记录,可不予提供);

第三类为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需打印一式三份(个体户可为两份);

第四类请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的注销证明复印件(如果该企业属于共同管理账户,必须提交此复印证明,具体规定由各县级税务管理局自行制定);

第五类为提供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签发的批准文件;

第六类材料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决定书(如《营业执照》已被吊销,须提供此类文件);

最后一类,税务机关可能会另行要求您提交某些特定的资料以备审查。《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个体工商户社保怎么缴纳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自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缴纳社保费用。《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需要哪些材料”,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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