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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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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20 · 1901人看过
导读: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主要包括:拾得后使用、欺骗获取后使用、非法获取信用卡信息资料后通过技术手段使用,以及其他非法冒用形式。这些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实行方式,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刑事惩处。保护个人信用卡信息安全,防范冒用风险至关重要。
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哪些情形

一、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哪些情形

"盗用他人信用卡"涵盖以下情况:

1.不法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予以使用;

2.欺骗手段获取他人信用卡并擅自使用;

3.以偷窃、收购、诈骗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得别人的信用卡信息资料后,采用互联网、通讯设备等手段加以使用;

4.其他形式的非法冒用他人信用卡。

此类违法行为可视为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实行方式,对于情节严重者,将按信用卡诈骗罪进行刑事惩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二、冒用他人姓名征婚是否是侵权

冒用他人姓名征婚属于侵权,侵犯了权利人的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哪些情形”,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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