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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及财产法院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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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7 · 1400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及财产法院会怎么处理呢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及财产法院会怎么处理呢

一、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及财产法院会怎么处理呢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处理规定: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财产处理规定:

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第一款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婚姻被撤销后同居期间的财产该怎么处理

婚姻被撤销后,双方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即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多分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少分。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一)因胁迫结婚的;

(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及财产法院会怎么处理呢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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