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借款时可不可以先扣除到期利息

借款时可不可以先扣除到期利息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6 · 1285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不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可不可以对您遇到关于借款时可不可以先扣除到期利息问题带来帮助。
借款时可不可以先扣除到期利息

一、借款时可不可以先扣除到期利息

借款时不可不可以先扣除到期利息,法律规定借款不可不可以预先在本报中扣除利息,如果出借人预先扣除了利息,则借款人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本金以及计算的利息偿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拖欠利息时能解除借款合同

拖欠利息是能解除借款合同的,可不可以选择协议解除或法定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不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拖欠利息属于违约的行为,可不可以法定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不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借款合同未到期是否可不可以解除

借款合同未到期可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方式可不可以有协议解除、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不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约定解除是制定借款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不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借款时可不可以先扣除到期利息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不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不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