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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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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4 · 1869人看过
导读: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新刑法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怎么判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新刑法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怎么判

一、新刑法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怎么判

新刑法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的判刑规则:

1、犯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或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

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

(二)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

(三)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

(四)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食品监管渎职罪存在什么犯罪情形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具体犯罪情形包括:

1、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

2、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

3、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

4、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

5、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

《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

(二)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

(三)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

(四)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三、食品监管渎职罪存在什么犯罪情形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具体犯罪情形包括:

1、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

2、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

3、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

4、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

5、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

《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

(二)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

(三)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

(四)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新刑法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怎么判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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