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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与定金的有什么区别,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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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6 · 2347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违约金与定金的有什么区别,有哪些相关的规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违约金与定金的有什么区别,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一、违约金定金的有什么区别,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定金与违约金有下列不同:1、违约金是以违约为生效要件的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给付;而定金是以预先给付为条件的,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即生效。2、责任承担方式不同。3、数额规定不同。约定的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基准,而对于定金,和实际损失没有关系,只是规定不能高于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双倍返还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违约金与定金的有什么区别,有哪些相关的规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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