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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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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3993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有何区别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有何区别

一、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有何区别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

1、发债和偿债的主体不同。

可交换债券通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依据法规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前者侧重债券融资,后者侧重股权融资;

3、发行目的不同。

可交换债券包括投资退出、市值管理、资产流动管理,不一定用于投资项目。可转换债券一般是用于投资项目;

4、所转换股份来源不同。

可交换债券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未来发行的股份;

5、股权稀释效应不同。

可交换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总股本的变化,可转换公司债券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四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可交换公司债和可转移公司债的区别是什么

可转移公司债和可交换公司债的区别在于发行主体不同、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对标的公司总股本和盈利指标的影响不同。可交换公司债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而可转移公司债是上市公司本身。可交换公司债是发行人所持有的该上市公司的股份,而可转移公司债是发行人未来发行的新股。如果是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申请换股的,必须通过托管证券公司发出换股的指令。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第八条

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换股的,应当通过其托管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发出换股指令,指令视同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认可的解除担保指令。

三、债务人债权人的区别和有何不同

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区别为概念不同,权利义务不同等,债权人是指在合同中享有权利的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则是合同中履行债务的人,需要根据约定履行一定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对于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有何区别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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