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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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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30 · 1548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是怎样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是怎样的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为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是怎样的意思

代位权诉讼给付是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导致损害的,债权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隶属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花费,由债务人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三、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债权转让的条件有。

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

2、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必须就债权转移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合意。

3、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移性。

4、债权的转移必须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

二、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1、债权由原债权人让与第三人后,原债权人脱离与原债的关系,第三人取代而转为债权人。

2、当债权发生转移时,附从于其的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一并转移。

3、原债权人应把有关债权的全部证明问转交给新债权人,债权证明文件包括债务人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书、往来电话书信等。

4、原债权人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的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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